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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上海市新城建设及保障性住房发展的相关要求,响应临港新片区“十四五”发展要求,落实《临港新片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目标,保障临港新片区产业发展、人才引进等所需的住房需求,临港新片区特制定《中国(上海)自由贸易区临港新片区保障性住房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计划。
本计划实施年限为2021年至2023年,范围为临港新片区产城融合区(386平方公里),主要针对租赁型保障房、“先租后售”及“租售衔接”保障房、征收安置房在内的各类保障性住房。
总体目标
根据新片区的发展要求,按照“供需对接、租购并举、分类保障、住有宜居”的思路,形成多主体参与、多品种供应、多群体覆盖、多举措创新的具有临港特色、符合新片区未来发展方向的住房保障体系,做到保障有力、管理有序。
大力推进租赁型保障房建设,创新发展“先租后售”公租赁住房和“租售衔接”人才共有产权保障房,解决各类人才的阶段性购房困难,满足其合理的住房需求,落实“房住不炒”;加大征收安置住房建设和供应力度,保障产业项目及市政项目落地,着重解决新片区征收安置房房源紧缺的矛盾。
2021-2023年,计划新增建设各类型保障性住房不低于62700套,供应各类型保障性住房不低于33500套。
主要任务
(一)大力建设租赁型保障房
1、公共租赁房。通过普通商品住房配建、闲置房源转换等方式筹措房源。计划新增建设公共租赁房约7500套,新增供应公共租赁房约1100套。
2、自持租赁房。通过普通商品房配建、统筹集中建设等方式筹集房源,其中统筹集中建设自持租赁住房作为保障性租赁房管理。计划新增建设自持租赁房约20000套,新增供应自持租赁房约1300套。
3、单位宿舍型租赁房(蓝领公寓)。通过产业用地配建、闲置非居类改建等方式筹集房源,作为保障性租赁房管理,落实租赁住房“一间房、一张床”的建设筹措目标。计划新增建设、改建单位宿舍型租赁房约4500套或床位约13500张,新增供应单位宿舍型租赁房约3100套或床位约9300张。
(二)积极发展先租后售公租房
作为产业招商配套政策,加大产业人才的住房保障力度。计划新增建设“先租后售”公租房约16000套,新增供应“先租后售”公租房约9150套。
(三)探索发展“租售衔接”人才共有产权保障房
聚焦临港发展需求,通过政府提供支持,根据人才支付能力,多策并举,满足不同层次人才的不同住房需求,提供灵活的、可租可售的共有产权保障性住房。房源主要采用新选址集中新建、存量保障房转化以及在普通商品住房配建等方式筹措,2021年,在临港首期试点建设约1000套房源。
(四)扩大供应征收安置房
为确保产业项目建设及动迁居民权益,通过对近三年需保障的产业用地需求及被动迁区域的摸排,计划新增建设征收安置房约13700套,新增供应征收安置房约17800套。
政策措施
(一)保证土地供应。围绕三年行动计划,优化供地结构,强化用地保障,合理配置各类用地,推动用地计划向住房保障倾斜,保证居住用地的总量和保障性住房布局。
(二)优化规划配套。强化本计划与新片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十四五”规划纲要、规划范围内单元规划等相关规划的衔接,并在相关规划的编制和调整过程中确保住房用地以及指标的落实。
(三)统筹房源供应。建立多渠道房源筹措机制,通过集中新建、配建、改建、收购、代理经租、单位自持等多种方式,积极筹措适用适配租赁住房,并及时投入供应;优化集中新建项目前期审批手续,加快项目建设,充分运用各类保障性住房房源用途调整政策机制,打通转化渠道、灵活配置,实现房源动态管理。
(四)落实资金税收金融支持等各项优惠政策。财政、税务、金融、住房保障等部门应加强合作,信息共享,统筹协调,确保财力投入、税收、融资、城市基础设施配套、水电气等各项保障性住房优惠政策落地落实。
(五)健全和充实临港新片区住房保障机构。加强队伍建设,健全和充实临港住房保障机构,构建住房规划、建设、交易和管理等闭环管理体系。积极筹建房地产交易中心、房屋状况信息中心,做实做强住房保障事务中心,探索灵活的用人机制,通过内部培养、外部引进等方式,加强专业人才的培养和储配,打造一支精简、高效、专业的人才队伍。
(六)建立健全信息管理系统。充分运用大数据平台和信息技术、完善住房保障信息化管理方式,健全管理系统和服务网络,集申请受理、统计分析、使用服务一体化运作,对保障性住房建设、房源供应、申请审核、资格确认、轮候排序、配租配售、合同网签、日常巡查、违规查处、依法退出等各项工作实现一网通办、一网统管。
来源:上海临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