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动态
产业发展的推动者 ● 城市更新的建设者
支持:重点产业方向技术产品以及关键核心技术的研发项目。
重点支持:四大产业中填补国内空白、加强国内化能力、带动一批产业链上下游国产企业发展、代表国家体现国际竞争力的技术研发项目。
支持企业联合高校、科研院所开展联合攻关。
项目新增投资不低于总投资的80%,自有资金不低于总投资的30%;
申报单位具有较强的技术开发、资金筹措和项目实施能力,项目方案合理可行;
较强的研究团队、较好的前期研发基础、投入必要的资金;
能形成自主知识产权;
正在研发或即将启动的研发项目;
项目的主要研发人员、研发场所需在临港新片区内。
支持方式:无偿资助。
支持额度:不超过项目新增总投资的50%。
一般项目:不超过1000万元,
重点项目:不超过3000万元,
重大技术攻关项目:不超过5000万元。
四大产业填补国内空白、强国内化能力、带动一批产业链上下游国产企业发展、代表国家体现国际竞争力的技术研发项目,可加大扶持力度。
先进制造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的企业,积极运用智能制造、工业互联网、人工智能、5G等相关技术进行数字化、信息化、网络化、智能化的示范应用。
项目总投资不低于200万元;
项目新增投资不低于总投资的80%;
自有资金不低于总投资的30%;
在建或待建项目;
临港新片区内实施;
已初步落实立项、规划、环评、固定资产投资备案(核准)、资金等实施条件。
项目方案合理可行,具有较好的社会和经济效益。
支持方式:无偿资助。
支持额度:项目新增总投资的10%-30%,不超过5000万元。
企业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对现有设施、工艺条件及生产服务等进行技术改造升级,淘汰落后产能,促进产业转型升级的项目。
总投资不低于2000万元;
新增投资不低于总投资的80%;
自有资金不低于总投资的30%;
固定资产投资占项目总投资的比例不低于60%;
在建项目;
临港新片区内实施;
已初步落实立项、规划、环评、固定资产投资备案(核准)、资金等实施条件。
项目方案合理可行,具有较好的社会和经济效益。
支持方式:无偿资助。
支持额度:
一般项目:不超过项目总投资的10%,不超过1000万元。
重点项目:总投入达到1亿元以上,不超过项目总投资20%,不超过5000万元。
重点领域的重大技术装备或核心部件实现首台(套、批)突破。
首台(套、批)装备:经过创新后相关装备的品种、规格或技术参数等有重大突破,具有自主知识产权但尚未取得市场业绩的国际或国内首台、首套或首批次的高端装备,包括高端单机装备、高端成套装备和高端核心部件。
首台、首套装备:用户首次使用的前三台或前三套高端装备产品;
首批次装备:用户首次使用的同品种、同技术规格参数、同批签订合同、同批生产的高端装备产品。
临港装备研制企业牵头与最终用户单位签订销售合同;
合同不超过3个,且合同之间的时间跨度不超过半年。
在国内外依法拥有该装备的核心自主知识产权;
省级及以上相关资质的检验机构或实验室的认定检测;
两名及以上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以上的相关行业专家出具的推荐为国际或国内首台的信函;
不少于15%的合同首付款。
支持方式:无偿资助。
支持额度:
国际首台:合同金额的20%-30%,不超过3000万元;
国内首台:合同金额的10%-20%,不超过2000万元。
高新技术领域科技型企业;
较完善的企业创新体系、创新机制及与之相适应的科研投入;
自主知识产权的品牌产品;
一定的经济规模和良好成长性;
良好的信用和较强的融资能力。
经认定的有效期内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
研发人数;
近三个会计年度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比;
上年度主营业务收入;
前三年主营业务收入或净利润的平均增长率;
小巨人培育:规范健全的经营管理团队、财务制度,较强的市场应变能力,灵活的激励机制。
小巨人:有研发机构、研发计划及与之相适应的知识产权保护、人才培养(含引进)、创新激励等运作机制和较完善的规范化管理制度,有优秀的经营管理团队,有较强的风险控制机制和健全的规章制度。
支持方式:无偿资助,事前立项事后补助。
支持额度:根据不同的项目评审结果(优秀、良好、及格、不及格),补助额度不超过实施周期内项目总投入50%。
科技“小巨人”:不超过300万元;
科技“小巨人”培育:不超过200万元。
来源:上海临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