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动态
产业发展的推动者 ● 城市更新的建设者
上海市浦东新区科学技术委员会负责全市农牧业项目的筛选、审核、论证、立项、申报工作,并组织实施、检查、指导;负责国内外先进农牧业新技术、新成果、新材料的引进、试验、示范工作;负责全市农村牧区科技培训工作;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有关科技、知识产权和高新技术产业化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结合本区实际,会同有关部门起草相应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和政策,并组织实施有关法规、规章和政策等。
(二)分析研究本区科技、知识产权、高新技术产业化和科技金融创新工作的发展态势,研究热点、重点和难点问题,及时提出应对措施
(三)负责组织编制本区科技发展、知识产权战略纲要推进、科技投融资体系建设、高新技术产业化(生物医药和新能源领域)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发展战略以及实施计划、管理办法等,并组织实施推进。
(四)落实财政扶持高科技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负责对资助项目的运作进行管理、监控。
(五)协同推进科技投融资体系建设。参与研究本区科技创新企业的融资需求模式,建立科技金融促进机制,制订科技金融创新政策,为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科技型企业争取银行贷款,完善新区科技金融市场体系。
(六)组织高新技术企业、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企业研发机构、技术合同认定、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软件产品和软件企业等科技认定工作;承担科技奖励、成果登记等科技成果管理职能;承担民营科技企业统计、科技创业型小企业界定等管理职能。
(七)承担科技项目管理职能,负责国家、市各类科技项目的组织申报、受理、跟踪、协调和监督等工作。
(八)负责推动生物医药、新能源等重点产业发展,推进高新技术在光电子、新材料、新能源、现代农业等领域中的应用。
(九)协调推进各类国家、市级和本区的高新区、重点产业园区或基地建设,促进企业、科研院所的产学研合作和相关产业联盟建设。
(十)承担科技公共服务平台认定和管理职能,制定区域科技公共服务平台相关规划及扶持政策,推动重大平台建设,开展平台认定和绩效评估工作。
(十一)承担本区知识产权保护和专利管理职能,促进专利技术产业化、知识产权交易等应用活动,推进企业知识产权战略的制定和实施,负责国家知识产权局浦东专利受理点的运作和对外服务,组织和配合有关部门进行知识产权宣传教育活动。
(十二)负责组织开展国内外科技和知识产权的合作与交流活动。
(十三)承担科普管理职能,推进全社会科学技术普及工作。
(十四)负责有关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相关工作。
(十五)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科技局内设7个职能科室。
(一)办公室
负责局机关后勤工作;管理全系统行政经费、自然科学事业费、科技三项经费;负责机关财务、接待工作。
(二)政工科
负责全系统综合协调、党务、政务、人事、文秘、扶贫、实绩考核、工青妇、体制改革等工作。
(三)农牧业科
负责农牧业科技园区的认定、管理工作;负责农牧业科技方面的调查、统计、规划编制等工作;组织、牵头农牧业科技特派员工作的规划、计划、总结、督促、指导、协调等工作。
(四)高新技术产业科
研究全市工业领域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的政策措施;组织提出工业领域高新技术发展规划和计划;组织实施国家、自治区和全市科技攻关计划、工业领域科技项目、高新技术园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和工业科技园区的有关工作;组织、牵头企业科技特派员工作的规划、计划、总结、督促、指导、协调等工作。
(五)技术市场管理科
贯彻实施有关技术市场的法律、法规,管理监督全市技术贸易机构,进行年度检查,培育全市技术市场,发展科技中介组织,帮助民营科技企业和各类民营科技服务组织的建立和审核,对各类技术贸易机构实行监督检查,规范服务功能和质量,检验技术贸易证书,进行技术贸易情况的统计、分析、上报等工作。组织、申报、实施社会领域的国家、自治区重大科技计划、科研项目;组织、管理、指导社会领域的科技工作;承担社会领域的医药卫生、节能减排、循环经济方面的科技工作以及协调、联系863计划的组织、申报、管理工作;负责自然科学基金计划及基础研究规划方面的工作。
(六)知识产权科
贯彻执行国家关于知识产权有关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研究提出加强我市有关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措施办法;做好有关知识产权必要的协调工作;研究制定我市专利工作发展规划和专利信息网络规划,并组织实施;制定有关专利工作的教育与培训规划;负责有关专利和知识产权的统计和档案管理等工作;负责全市科技奖励工作。
(七)计划成果管理科
研究全市科技发展战略,编制全市中长期科技发展规划和科技项目计划;负责全市各类科技计划的协调和配置;负责各类科技计划的呈报、下达、汇总、验收、统计;负责全市科技成果的鉴定、验收、评审、登记。